為培育和支持吉林省高新技術企業發展,加速科技與經濟結合,促進產業結構優化升級,近日,吉林省出臺了關于促進高新技術企業發展38條政策。 新辦科技企業暫停征注冊費 鼓勵各類組織和個人利用專利、專有技術等科技成果領辦、創辦科技型企業,以技術成果作價出資的,不受出資比例限制。新創辦的科技型企業注冊登記,暫停征收注冊登記費;新創辦的科技型企業,自創辦之日起2年內免收各類行政事業性收費,享受高新技術企業相關優惠政策(稅收政策除外)。支持高新技術企業組建集團,其母公司注冊資本限額可下調到500萬元,子公司由3個下調至2個。 經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享受減按15%征收所得稅的優惠政策。企業取得符合條件的技術轉讓所得,一個納稅年度內,不超過500萬元的部分,免征企業所得稅;超過500萬元的部分,減半征收所得稅。 科技企業孵化器免征營業稅 2014年12月31日前經省認定的科技企業孵化器,免征營業稅;其向孵化企業提供使用的房產、土地,免征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孵化企業使用政府產權的房產,自進入孵化器之日起2年內租金減半。 高新技術企業建設的國家和省級自主創新平臺,除享受國家和省有關政策外,省預算內基本建設資金和省科技基礎條件平臺建設資金給予優先支持。對列入年度新產品開發計劃的高新技術項目,在計劃合同確定的時間內完成并取得經濟社會效益的,在申報省財政相關資金時可給予優先支持。 對獲準承建的全國專業標準化技術機構、獲得“中國標準貢獻獎”的高新技術企業,按不同等級分別給予一次性補助。 引進高層次人才從優安排 高新技術企業新建、擴建或異地搬遷所需新增用地,其用地指標在土地利用年度計劃內優先安排、重點保障。建立高新技術企業產品出口綠色通道。在配額發放、檢驗檢疫、報關通關、信貸保險等方面給予重點扶持和提供便利化服務。 免費向高新技術企業開放“中外專利數據庫服務平臺”,支持高新技術企業優勢產品及品牌爭創馳名商標、著名商標,在申報和認定上給予傾斜。引進的域外高層次技術人才,有關部門和用人單位要在研發經費、住房補貼、家屬隨遷、入境就業手續辦理等方面給予政策傾斜和從優安排。 優先支持高新技術企業上市融資,對進入輔導期擬上市的高新技術企業,以及首發、借殼上市和上市再融資的高新技術企業,省金融業發展專項資金給予一次性經費補助。設立高新技術企業自主創新和成果轉化突出貢獻獎,每年評選一次,每次獎勵5名。 |